发布时间:2012-09-17
关于建立盐田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
(深盐府办[2012]19号)
各街道办事处,区直、驻盐各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省政府《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粤府〔2011〕64号)和市政府《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深府〔2008〕282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促进我区学前教育的科学、稳步和可持续发展,经区政府同意,决定建立盐田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成人员
总召集人:熊 瑛(副区长)
召 集 人: 马广明(区教育局局长)
成 员:刘 丹(区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主任)
练佳其(区法制办主任)
李畅宇(区妇联副主席)
郑 刚(区发改局副局长)
刘羡华(区教育局副局长)
许丽新(区民政局调研员)
张秋娴(区财政局副局长)
吴坤生(区人力局副局长)
彭伟明(区住建局副局长)
赖丕生(区卫人局调研员)
程北平(区城管局副局长)
黄 宁(沙头角街道办调研员)
龙建华(海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纪工委书记)
李金泉(盐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、办事处副主任)
罗雪珠(梅沙街道妇联主席)
赖建明(盐田公安分局副局长)
庄湃贤(滨海规划国土局规划科科长)
王 鹏(区地税局人事监察科副科长)
周 薇(盐田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)
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,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、组织、通知等日常工作,并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。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兼任。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成员单位提出,联席会议确定。各成员单位应确定直接责任科室(部门)和一名联络员。
二、主要职能
(一)推动和督促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。
(二)审议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划。
(三)研究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提出政策性建议,并进行决策。
(四)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指导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,促进学前教育科学、稳步和可持续发展。
(五)定期通报学前教育工作进展情况,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问题。
三、工作制度
(一)联席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。
(二)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,根据工作需要可召集临时会议。根据议题内容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。
(三)联席会议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,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,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落实,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,形成合力。
(四)联席会议的决议要形成会议纪要,经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同意后印发至有关部门贯彻落实。
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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